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421601202501000613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医共体区域急诊急救能力提升项目及配套设备
3、首次公告日期:2025-11-03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2、更正内容:
(一)删除原3包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四、技术要求”中“车载视频喉镜”的产品及技术参数。(二)原3包招标文件第五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中“(二)评分标准”中技术指标<子项目及分值>为投标人应对采购需求中“技术参数”逐条作出偏离应答,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50分;其中:1、标“▲”项的参数为重要指标项,共27项,全部满足得40.5分,如有负偏离,则重要指标项得分为:(总项数-负偏离参数项数)/总项数×40.5;2、无标识参数为一般指标项,共226项,全部满足得9.5分,如有负偏离,则一般指标项得分为:(总项数-负偏离参数项数)/总项数×9.5(精确到两位小数位,两位后实行四舍五入)。 重要指标项证明文件要求:1.采购需求中明确了证明材料要求的按要求提供;2.采购需求中未明确证明材料要求的,提供生产厂家官方网站截图或产品白皮书或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其他佐证响应的证明材料。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中内容与所填报指标不一致的,该指标按不满足处理。 一般指标项按招标文件的格式提供技术响应偏离表响应,未提供或提供的技术响应偏离表中有负偏离的,则该指标按不满足处理。若投标人提供的技术响应偏离表中与投标文件所列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将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进行评审。现更正为:投标人应对采购需求中“技术参数”逐条作出偏离应答,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50分;其中:1、标“▲”项的参数为重要指标项,共25项,全部满足得37.5分,如有负偏离,则重要指标项得分为:(总项数-负偏离参数项数)/总项数×37.5; 2、无标识参数为一般指标项,共209项,全部满足得12.5分,如有负偏离,则一般指标项得分为:(总项数-负偏离参数项数)/总项数×12.5(精确到两位小数位,两位后实行四舍五入)。 重要指标项证明文件要求:1.采购需求中明确了证明材料要求的按要求提供;2.采购需求中未明确证明材料要求的,提供生产厂家官方网站截图或产品白皮书或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其他佐证响应的证明材料。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中内容与所填报指标不一致的,该指标按不满足处理。 一般指标项按招标文件的格式提供技术响应偏离表响应,未提供或提供的技术响应偏离表中有负偏离的,则该指标按不满足处理。若投标人提供的技术响应偏离表中与投标文件所列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将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进行评审。(三)投标人可下载附件查看更正后的“四、技术要求”和“(二)评分标准”。
3、更正日期:2025-11-07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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