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周良街道(京津新城)排水设施提升改造工程1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备案号:JS1201152025114004
招标项目编号:I120000540500019X001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宝坻区周良街道(京津新城)排水设施提升改造工程 已由天津市宝坻区行政审批局以津宝审批投资(2025)14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天津市宝坻区京津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为112401300元, 资金来源为区财政投资112401300元, 出资比例为区财政投资100.00%,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建设规模为
15.715公里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汇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
天津市宝坻区京津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对黄河大道、香江大街、龙江大街、祥瑞大街、珠江北环东路、珠江大街、启运大道雨水管道进行拆除并新建,对中登渠及七支渠跨宝白路北延管涵进行新建或维修,对支渠河道进行清淤,同时对区域内3座雨水提升泵站(高速桥西侧泵站、锦绣香江泵站及大杨小学泵站)的配电系统及排水泵进行升级改造等。本工程包含道路工程、雨水工程、绿化工程、管涵工程、泵站设备安装工程、泵站电气工程、清淤工程、施工导行、管线保护等。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宝坻区周良街道(京津新城)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宝坻区周良街道(京津新城)排水设施提升改造工程施工 招标范围: 对黄河大道、香江大街、龙江大街、祥瑞大街、珠江北环东路、珠江大街、启运大道雨水管道进行拆除并新建,对中登渠及七支渠跨宝白路北延管涵进行新建或维修,对支渠河道进行清淤,同时对区域内3座雨水提升泵站(高速桥西侧泵站、锦绣香江泵站及大杨小学泵站)的配电系统及排水泵进行升级改造等。本工程包含道路工程、雨水工程、绿化工程、管涵工程、泵站设备安装工程、泵站电气工程、清淤工程、施工导行、管线保护等。本项目涉及的最大管径为D2000㎜。该标段总投资额为8365.1426万元。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评审。
2.4
计划工期要求: 2025年12月22日 至 2027年11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正项目经理同时还应具备《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并提供至投标截止时间前90日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如无法打印投标截止时间前90日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可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最新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其他如缴费基数名册无效);(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为本单位职工,须提供任命书并提供至投标截止时间前90日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如无法打印投标截止时间前90日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可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最新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其他如缴费基数名册无效);(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置。为本单位职工,须提供任命书并提供至投标截止时间前90日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如无法打印投标截止时间前90日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可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最新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其他如缴费基数名册无效);(4)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且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为本单位职工且单独配置,投标人出具任命书并在其中对施工现场管理工作年限加以承诺,并提供至投标截止时间前90日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如无法打印投标截止时间前90日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可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最新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其他如缴费基数名册无效);(5)其他人员及材料提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本项目将在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打印投标单位的信用信息,并提交评标委员会,经评 标委员会审核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正项目经理同时还应具备《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并提供至投标截止时间前90日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如无法打印投标截止时间前90日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可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最新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其他如缴费基数名册无效);(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为本单位职工,须提供任命书并提供至投标截止时间前90日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如无法打印投标截止时间前90日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可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最新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其他如缴费基数名册无效);(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置。为本单位职工,须提供任命书并提供至投标截止时间前90日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如无法打印投标截止时间前90日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可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最新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其他如缴费基数名册无效);(4)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且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为本单位职工且单独配置,投标人出具任命书并在其中对施工现场管理工作年限加以承诺,并提供至投标截止时间前90日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如无法打印投标截止时间前90日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可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最新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其他如缴费基数名册无效);(5)其他人员及材料提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本项目将在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打印投标单位的信用信息,并提交评标委员会,经评 标委员会审核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进行投标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