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青区密云路华厦地块大配套污水、再生水管线工程1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备案号:JS1201112025113011
招标项目编号:I12000054050000EV002
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西青区密云路华厦地块大配套污水、再生水管线工程 已由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津住建市政审【2025】47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天津市西青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建设资金为11381100元, 资金来源为市财政投资11381100元, 出资比例为市财政投资100.00%,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建设规模为
1998米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万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
天津市西青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污水工程、再生水工程。(1)污水工程 赵苑道(罗浮路~青云桥地面辅道)新建d400mm~d500mm的污水管道长约889米。裕达路(赵苑道~康安道)新建d400mm的污水管道长约227米。(2)再生水工程 赵苑道(罗浮路~裕达路)、赵苑道(月峰路~青云桥地面辅道)新建DN200mm-300mm再生水管道长约655米;裕达路(赵苑道~康安道)新建DN200mm-300mm再生水管道长约227米。
2.2 工程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西青区赵苑道、裕达路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西青区密云路华厦地块大配套污水、再生水管线工程监理 招标范围: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污水工程、再生水工程。(1)污水工程 赵苑道(罗浮路~青云桥地面辅道)新建d400mm~d500mm的污水管道长约889米。裕达路(赵苑道~康安道)新建d400mm的污水管道长约227米。(2)再生水工程 赵苑道(罗浮路~裕达路)、赵苑道(月峰路~青云桥地面辅道)新建DN200mm-300mm再生水管道长约655米;裕达路(赵苑道~康安道)新建DN200mm-300mm再生水管道长约227米。监理范围:施工全过程的四控、两管、一协调;服务范围:对本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交付及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总投资额21.80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 监理及相关服务总期限自 2026 年01月05日 至 2029年01 月04日。其中,监理(施工阶段)期限自 2026年01月05日 至 2027年 01月04日;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2027年01月05日 至 2029年01月04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无等级 或 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人员资格要求:(1)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各 1 名,均为本单位职工,总监理工程师可兼任总监驻场代表,若总监兼任总监驻场代表,则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有投标资格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还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3)总监驻场代表应具有投标资格的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 3 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总监驻场代表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4)总监理工程师及总监驻场代表专业应为市政公用工程,并且均应有投标资格,由投标单位出具任命书;4、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本项目将在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打印投标单位的信用信息,并提交评标委员会,经评标委员会审核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资质: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无等级 或 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人员资格要求:(1)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各 1 名,均为本单位职工,总监理工程师可兼任总监驻场代表,若总监兼任总监驻场代表,则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有投标资格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还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3)总监驻场代表应具有投标资格的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 3 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总监驻场代表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4)总监理工程师及总监驻场代表专业应为市政公用工程,并且均应有投标资格,由投标单位出具任命书;4、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本项目将在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打印投标单位的信用信息,并提交评标委员会,经评标委员会审核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进行投标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