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邦路(西港池-南边界规划路)道路工程-(创新路-南堤路)段1标段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备案号:JS1216402025114007
招标项目编号:I12000054050001B0008
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安邦路(西港池-南边界规划路)道路工程-(创新路-南堤路)段 已由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津开审批〔2022〕16175号、津开审批〔2025〕17026号、津开审批〔2025〕17028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83835100元, 资金来源为区财政投资83835100元, 出资比例为区财政投资100.00%,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建设规模为
1466.538米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绿化工程、涵洞工程等。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南港工业区,北起创新路,南至南堤路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安邦路(西港池-南边界规划路)道路工程-(创新路-南堤路)段施工 招标范围: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绿化工程、涵洞工程等。设计车速50km/h,道路红线宽度40米,标准横断面按双向6车道布置,道路总长约1466.538米。最大排水管径d2800mm,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全部内容。本标段投资额为7651.28万元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评审。
2.4
计划工期要求: 2026年02月10日 至 2026年12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置;(4)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证书,且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5)正项目经理、副项目经理、施工管理负责人、技术管理负责人均应为本单位职工并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6)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及《关于在滨海新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要求,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置;(4)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证书,且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5)正项目经理、副项目经理、施工管理负责人、技术管理负责人均应为本单位职工并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6)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及《关于在滨海新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要求,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各申请人均可对上述标段进行投标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