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科技城基础设施提升及绿色低碳建设项目—拓展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永定新河北路(次干路十二至次干路三)、次干路三(永定新河北路至支路十四)道路工程1标段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备案号:JS1201172025114004
招标项目编号:I1200005405000192002
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未来科技城基础设施提升及绿色低碳建设项目—拓展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永定新河北路(次干路十二至次干路三)、次干路三(永定新河北路至支路十四)道路工程 已由天津市宁河区行政审批局以宁审批政投[2025]32号、宁审批政投[2025]3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天津未来科技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174897400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和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174897400元,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和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100%,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建设规模为
1146.877米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滨海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
天津未来科技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实施未来科技城基础设施提升及绿色低碳建设项目-拓展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永定新河北路(次干路十二至次干路三)道路工程,新建道路长427.364米,红线宽45.00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再生水工程、照明工程等;未来科技城基础设施提升及绿色低碳建设项目-拓展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次干路三(永定新河北路至支路十四)道路工程,新建道路长719.513米,红线宽23.00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再生水工程、照明工程等。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宁河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未来科技城基础设施提升及绿色低碳建设项目—拓展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永定新河北路(次干路十二至次干路三)、次干路三(永定新河北路至支路十四)道路工程施工 招标范围: 新建道路长1146.877米,其中永定新河北路(次干路十二至次干路三)道路,新建道路长427.364米,红线宽45.00米,次干路三(永定新河北路至支路十四)道路,新建道路长719.513米,红线宽23.00米;本项目道路等级最高为主干路。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再生水工程、照明工程及园区部分路段交通设施等。具体内容详见建设单位所发放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总投资额约11094.49万元。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评审。
2.4
计划工期要求: 2026年01月10日 至 2027年05月31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可由正项目经理或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备;(4)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5)正项目经理、副项目经理、施工管理负责人和技术管理负责人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并需提供近3个月连续缴费的社保缴费证明;(6)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可由正项目经理或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备;(4)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5)正项目经理、副项目经理、施工管理负责人和技术管理负责人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并需提供近3个月连续缴费的社保缴费证明;(6)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各申请人均可对上述标段进行投标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