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821]CTCGZX[GK]2025015
项目名称:福建省长汀职业中专学校新校区建设项目(一期)计算机专业实训基地设备设施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350,000.00元
采购包1(福建省长汀职业中专学校新校区建设项目(一期)计算机专业实训基地设备设施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3,35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3,35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33,5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1-1 | C16990000-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 计算机专业实训基地 | 1(项) | 否 | 采用 B/S(Browser/Server)软件架构,中文图形化管理 页面;管理平台要包括镜像管理、教室管 理、用户管理等关键功能模块;提供多种教学模式以匹配不同的教学需求,支持老师通过教学管理软件对学生一键切换教学镜像;切换镜像时,云终 端硬件无需重新启动等(详见采购文件) | 3,350,000.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安装完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1.本项目为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 须将不低于投标报价总额的80% 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