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国家电网招标采购服务平台
电力能源招标网
五常市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招标公告

五常市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项目编号:QTQT0106G251113001001001

1.招标条件

五常市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已由五常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五发行审字〔2023〕84号文件批复,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一般债券资金。招标人为五常市土地利用监测和综合治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亿百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投诉受理单位为五常市自然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全过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五常市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2.2建设地点:五常市

2.3建设规模:94个历史遗留矿山,134个图斑,项目区总面积230.6238hm2,图斑总面积205.6253hm2,主要包括地质安全隐患消除、地貌重塑、土壤重构、植被重建、配套工程、植被管护等工程。

2.4招标范围:包含在招标人的授权范围内履行工程项目全过程建设管理的义务,完成全过程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监理、工程复核、工程验收、决算编制与审计、整理后土地重估与登记、标识设定所包含的全部服务,具体如下:

(1)项目管理:完成本项目申办与项目有关的各项审批和许可手续、项目顾问咨询服务、施工组织规划、技术管理、设计优化、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现场管理、参建单位管理、合同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信息管理、风险管理、环境管理、标准化建设、全面综合协调、验收管理、工程复核、初步验收、验收移交、维修保护、配合审计、手续办理、项目备案、配合接受各有关职能部门的检查监督及其它管理(协助、配合、服从招标人的监督管理)等;

(2)监理:完成本项目所有的施工、竣工验收至管护期结束包含的全部监理工作;

(3)工程复核:开工前对现场地形地貌进行数据采集,施工阶段各工序完成前、完成后现场数据采集及工程量计算,施工完成后对已经完成的总工程量及施工图工程量进行核算,以确定工程实际完成情况进行复核并编制相应报告;

(4)工程验收:组织相关专业专家及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初验、终验及竣工验收等工作,并按照相关规范编制竣工报告;

(5)决算编制与审计:按相关标准编制决算报告,对整体结果及所编制决算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实施的审计并出具相关报告;

(6)整理后土地重估与登记:项目建成后对耕地土壤进行检测、土地质量等级的重新评定与登记;

(7)标识设定:设立项目标志牌及标识农田水利设施等。

2.5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建设实施、验收等全生命周期工程组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完成为止(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6质量要求:符合各专业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总价343.05万元(其中项目管理费116.41万元;监理费79.74万元;竣工验收费146.9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1.1项目管理: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提供平台备案的查询截图;

3.1.2监理:须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3工程复核: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3.1.4工程验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5决算编制与审计: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

3.1.6整理后土地重估与登记:具备土地学会颁发的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测绘地理信息局核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在协议中明确牵头单位及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

3.2.2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单位须由项目管理单位承担;
    3.2.3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负责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2.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5联合体投标的单位,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交易平台”操作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等相关事宜,以联合体其他组成单位进行“交易平台”操作的视为无效。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3.1项目总负责人1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或地质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最多可兼任1个与项目总负责人相关专业负责人;

3.3.2项目管理负责人1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或地质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

3.3.3监理负责人1人:须具备<资源与环境类、土木水利类或地质类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未承担其他在建项目;

3.3.4工程复核负责人1人:须具备测绘或测量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5工程验收负责人1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或环境类或地质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6决算编制与审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

3.3.7整理后土地重估与登记负责人:须具备测绘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土地相关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地质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注:(1)以上拟派本项目人员必须为企业合法在职员工,须提供在本企业连续缴纳近3个月(2025年08月-2025年10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建办市函〔2019〕92号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如依法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的,应提供相应证明;

(2)本次招标不对监理及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数量及构成做严格规定,投标人应根据工程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和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的实际要求,匹配相关专业管理人员,且能够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增加人员。(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4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记录,其投标将被否决;

3.4.2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5独立或联合体牵头方须提供近三年(2022-2024年,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以来的)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制度。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上一篇 明水县小型水库清淤工程(石兴、先锋水库)

下一篇 2026年绥化市北林区(双河镇、五营乡、兴和乡、秦家镇)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项目勘测设计
招标公告
Business bulletin

客服中心


400-996-1565


客服邮箱:kefu@zgdlyzc.com

客服 Q Q:3857188131

营业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8:00


24小时咨询热线:13520865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