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赤龙南街道办事处机关 赤龙南(北)街2025-2026年度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TJHCZB-2025-002)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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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赤龙南街道办事处机关 赤龙南(北)街2025-2026年度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TJHCZB-2025-002)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17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赤龙南街道办事处机关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JHCZB-2025-002
项目名称:赤龙南(北)街2025-2026年度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0.853315万元
最高限价:270.853315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开启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3)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至少1个月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原件并加盖公章。(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供应商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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