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德阳市华强沟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提升工程.(项目名称)/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德阳市华强沟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德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德市发改行审〔2023〕33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德阳市生态环境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环保专项资金与地方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德阳市生态环境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德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德市发改行审〔2023〕33 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华建西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旌阳区双东镇高华强村。
2.2、建设规模:(1)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治:建设生态沟渠4000m,加强农田面源污染治理:在人民渠来水汇入华强沟水库的进水口适宜区域建设生态净化湿地30000m2,削减入库污染物浓度,提升入库水质。(2)富 营 养 化与水华防治:开展藻类在线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实施水花生专项打捞控制。(3)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布设监测点位8个,开展库区水生态跟踪调查监测评估;补充监控点位15个,完善库区监控网络开展智能视频监控补充建设;加强库区有害生物(水花生)及垃圾污物清除能力建设。
2.3、计划工期:施工工期:270日历天 ,水环境监管跟踪监测:73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1)、本项目施工标段内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全部工程的施工;(2)、本项目智能视频监控系统设备设施,浮游藻类智能监测设备及水草打捞船采购及集成;(3)、本项目水环境监管跟踪监测等相关服务。
2.5、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生态修复类施工业绩或水环境综合治理类施工业绩或水利工程类施工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业绩由牵头人提供)。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二级及以上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2家),联合体牵头人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在本招标项目中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4)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符合前述要求的即具有投标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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