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吉林分公司九台电厂2025年1、2号机脱硫系统防腐修复检修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3-3-073)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吉林分公司九台电厂2025年1、2号机脱硫系统防腐修复检修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九台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华能九台电厂位于吉林省九台市,为2×670MW超临界燃煤湿冷机组。厂址位于九台市区东南约7.0km,营城镇南偏东4.0km处,距长图线营城火车站约2.5km,距九台火车站约8.0km,西南距石头口门水库约21km。
2.2服务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2.3采购内容:九台电厂2025年1、2号机脱硫系统防腐修复检修。
2.4服务期:2025年04月至06月,具体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3)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4)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供应商近10年(2015年1月1日起,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脱硫系统玻璃鳞片以及碳化硅陶瓷防腐施工合同业绩各不少于2份,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证书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投入使用的防腐材料(鳞片底、面涂、胶泥、树脂、碳化硅陶瓷)须提供产品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3月06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3月13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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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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