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烟台润福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华能烟台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场地平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一、项目概况 | |
| 本招标项目华能烟台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场地平整工程施工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烟台润福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名称:烟台润福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华能烟台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场地平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
| 2、项目类别:工程类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采购内容:4.1建设地点:烟台市福山区蔡家夼村南。 4.2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福山区,门楼镇蔡家夼村南,地貌类型为丘陵、斜坡地,地形高差较大。场地平整后将在厂区西侧、南侧、北侧局部形成挖方边坡,长度约1600m,高度4~49m;在厂区东侧、北侧大部形成填方边坡,长度约1200m,高度2~24m。本项目进场道路设计速度40千米/小时,规划长度3.262千米。工程内容包含厂区场平、边坡支护、进场道路、桥涵、圆管涵等,具体以现场实际情况及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4.3计划工期:自接到招标人开工令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工。 4.4质量要求:按照国家颁发的现行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和图纸设计要求验收,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4.5招标范围:以本工程施工现场情况及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为准,进行施工招标。 4.6公告截止日期:2025-11-25 4.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 |
| 5、预算金额:10200.25098万元 |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须具有有效期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注册建造师数量应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对招标项目要求的资质配备要求,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为准。注册人员经核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达不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将取消投标资格。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申请1年有效期资质证书的企业,暂不对企业的注册建造师等进行核查。 3.2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全国范围内无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被更换的,不得参加本次工程投标。 3.3财务要求:/; 3.4业绩要求:/; 3.5其他要求:/;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数量不限,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3.7信誉要求:无严重失信行为。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信息报告【查询渠道: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留存方式:由招标人审核后备案】。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应用信用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烟发改公管(2022)334号),信用信息报告须附在投标函后面上传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系统,在开标现场展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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