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羊山新区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食堂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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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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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编号:羊财公开招标-2025-16 | |||||||||||||||
| 2、项目名称:信阳市羊山新区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食堂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1,345,124.00元 | |||||||||||||||
| 最高限价:1345124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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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1)采购内容:选定二家供货单位,对羊山新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生活物资(包括肉、蔬菜、调料等)进行采购、配送、售后及相关服务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要求合格标准,且满足采购人要求;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5)服务地点:信阳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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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的服务单位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内《中小企业声明函》样本),不符合要求的声明函或未提供的将视为不符合资格要求。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如投标人为生产企业,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如投标人为经销商,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和豫财购【2016】15号文件的规定,供应商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查询截止时点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基础信息包含股东及出资信息,查询截止时点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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