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本项目已经采购人批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公开征集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采购范围及要求:对华丰煤矿待修的5套水处理系统进行维修(详见技术规格书);
1.2实施地点:泰安市宁阳县华丰镇;
1.3计划工期/服务期限:30日历天,供应厂家可自报最优工期。
1.4最高限价:23万元 (含税,投标人报价不得超最高限价);
1.5结算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 13%增值税专用发票,挂账后甲方根据资金情况支付乙方合同金额的 90%,剩余合同价款的10%为质保金,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待 12 个月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 30 日内无息付清。
1.6质量/服务标准:过滤后水质达到国家饮用水标准;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2.4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2.5 本项目投标人必须现场勘查并经采购人出具现场勘查报告后,勘查报告放入投标文件方可投标。否则不具备投标资格。
现场勘查联系人: 邵经理 17560843888
提醒:谈判保证金打款只接受公对公户打款,不接受个人打款。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11月17日起至2025年11月26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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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