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耐高温金属材料结构件精密成形创新中心谋划项目(CQS25C02233)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 2025年11月19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CQS25C02233
项目名称:国家耐高温金属材料结构件精密成形创新中心谋划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0元
最高限价: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
| 国家耐高温金属材料结构件精密成形创新中心谋划项目 | 500,000.00元 | 1 | 项 | 根据国家出台《中国制造2025》、《标准提升引领原材料工业升级行动方案》等政策,明确将耐高温金属材料列为突破高端装备瓶颈的关键共性技术。成渝地区作为国家战略腹地,已将耐高温金属材料纳入双城经济圈重点产业集群。因此,筹建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助力重庆市产业转型和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为推动实施相关国家重大战略提供重要支撑。 |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8月31日前完成项目所有工作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身应为中小微企业,并且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人员均是与供应商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无其他人员的(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
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供应商出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在评审供应商资格条件时,若发现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人员中有其他人员的(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应认定供应商不满足资格条件。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供应商提供服务承接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供应商提供服务承接企业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5年11月19日 至 2025年11月26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3:30:00至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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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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