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川渝高竹新区高效无稀土节能电机及智能机器人应用中试平台建设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高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四川高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一期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川渝高竹新区科创基地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依托已建成的川渝高竹新区科创基地,通过购置智能服务机器人用无稀土节能电机实验平台、智能工业机器人用无稀土节能电机实验平台、航空机器人用无稀土节能电机中试平台和智能服务机器人整机实验平台等设备、面向人工智能机器人、新能源汽车、低空经济和智能高端装备制造等领域,建设500W-1200KW 不同产品系列高效无稀土节能电机实验平台和智能服务机器人示范线,推动先进无稀土节能电机及智能机器人试验研发和批量工业化生产。本次为该项目一期设备采购。
2.3 本次招标项目货物采购估算金额: 1059.31万元。
2.4 招标范围: 包括完成川渝高竹新区高效无稀土节能电机及智能机器人应用中试平台建设项目(一期)设备采购的供货(设计、制造,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等)、装配(含出厂前组装、测试和检验、现场整体组装等)、装卸、包装运输(含包装、运输、保险)、安装、调试、考核、验收,以及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人员培训和其它相关伴随服务等工作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5 交货地点:川渝高竹新区科创基地4-1。
2.6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设备的到货、安装、调试等工作,并交付用户使用。
2.7 标段划分: /
2.8 其他: /
3.1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以投标货物的下列身份参加投标:
代理商(包括经销商、制造商下属销售子公司)
3.1.1 投标人为代理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核心产品:电机可靠性测试系统 具有制造商授权书;
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投标货物制造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