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三星堆遗址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监理(项目名称)监理/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三星堆遗址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监理(项目名称)已由广汉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广发改项〔2025〕14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德阳高鸿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德阳高鸿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广汉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广发改项〔2025〕148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惟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广汉市;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二期占地面积约59.2亩,拟修建约1126套,总建筑面积约15.54万平方米,包括住宅(其中7栋总层数为24层,1栋总层数为22层)、商业、配套用房、道路、照明、管网、安防、消防等配套设施。最终以规划批准的设计方案为准。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所有施工内容的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期、施工期间、施工延长期、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
2.4 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至本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止。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监理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无业绩要求。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房屋建筑工程)执业证书,/(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前述要求的即具有投标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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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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