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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蓉城邛崃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211-510183-04-01-396193)-智慧化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施工招标文件范本

智慧蓉城邛崃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211-510183-04-01-396193)-智慧化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施工 /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智慧蓉城邛崃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211-510183-04-01-396193)-智慧化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施工 / 标段已由邛崃市发展和改革局邛发改审批〔2022〕4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市沄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市沄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邛崃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邛发改审批〔2022〕48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成都尚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标段行政监督部门为邛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定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邛崃市全域(以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最后确定的选址为准);

2.2工程规模:建设7处智慧停车场及其配套设施;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所有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2.5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省、市及工程所属行业等相关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 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本次招标仅面向中小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4所有投标人(无资质企业除外)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

3.1.5 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6财务要求:无财务要求;

3.1.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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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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