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北车辆段职工食堂、伙食团食材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ZBL2025----B07)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北车辆段职工食堂、伙食团食材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北车辆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北车辆段职工食堂、伙食团食材采购项目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名称: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北车辆段职工食堂、伙食团食材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调料类、冻品类、干货类、奶类、杂粮类(不含薯类)、方便食品类、蔬菜类、鲜肉类、海鲜河鲜类、水果类、豆面粉制品类、蛋类、薯类杂粮类,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3.供应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4.质量:合格,满足招标人需求;
2.5.包件划分:本项目共划分2个包件(包件1:商丘地区食堂食材采购、包件2:南阳地区食堂食材采购);
2.6.项目地点:包件1:商丘地区,包件2:南阳地区。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报价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3.1.2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须具有国家相关部门批准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具有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凭证》。
3.1.3财务能力要求:供应商2022年至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2至2024年的财务报表(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等。
3.1.4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2022年11月至2025年11月无任何违法和违约行为,2022年11月至2025年11月未发生因食材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投标方须提供纳税信用等级或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近两年的纳税信用证明。
3.1.5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项食材配送相关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和付款凭证及业主评价意见,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1.6供应商须在食材供应需求地有固定的仓库,具有冷藏库或保鲜库,满足仓储和配送要求。(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租赁协议)。
3.1.7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或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招标公平公正的利益害关系人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3.1.8本次招标不接受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信用评价结果”中被确定为在处罚期及黑名单内的供应商参与;(须提供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查询结果截图)。
3.1.9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近3年内不曾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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