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DCZY-2025(ZB017)号
项目名称:2025年第1次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调整、城区镇区范围确定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5年第1次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调整、城区镇区范围确定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5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 | 对城镇功能分区和用地布局进行细化,统筹存量用地和增量用地地上空间和地下空间,合理安排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结构、时序。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第1次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调整、城区镇区范围确定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第1次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调整、城区镇区范围确定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费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
6、书面声明: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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