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荥阳市广武中心卫生院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项目(设备购置)项目二标段(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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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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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编号:荥财公开-2025-17 | |||||||||||
| 2、项目名称:荥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荥阳市广武中心卫生院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项目(设备购置)项目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4,200,000.00元 | |||||||||||
| 最高限价:3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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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采购内容: 二标段:荥阳市广武中心卫生院购置监护型救护车1辆(详见招标文件)。 5.2、供货安装调试周期:二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5.3、质保期:二标段:救护车整车质保3年,6万公里; 5.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满足采购人就本项目提出的采购要求; 5.5、验收标准:满足采购人的验收标准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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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合同履行期限:同供货安装调试周期。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无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范围内的营业执照; 3.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查询网页截图(截图内容要完整清晰)。注: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根据需求可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若在开标当天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为无效供应商;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显示公司基本信息、主要人员信息、股东信息),查询日期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至投标截止日期之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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