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ZGK25D361A1261Z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四)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12-02 14:00:00,更正为:2025-12-05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12-02 14:00:00,更正为:2025-12-05 09:30:00。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三)该项目预算金额均为暂估最高限价,待市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财政评审的价格确定后,再另行发布招标文件更正公告确定最终采购限价。”
更正为:
(三)投标人必须对所投包号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或超出最终采购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 采购包 |
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单位 |
最终采购限价(元) |
| 1 |
1-1 |
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
三维心脏电生理标测系统 |
1 |
台 |
3500000 |
| 2 |
2-1 |
医用光学仪器 |
眼科光学相干断层扫描仪 |
1 |
台 |
1800000 |
| 3 |
3-1 |
医用激光仪器及设备 |
眼底激光治疗仪(眼科激光手术系统) |
1 |
台 |
500000 |
| 4 |
4-1 |
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 |
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灭菌系统 |
1 |
台 |
1028000 |
| 4-2 |
临床检验设备 |
全自动免疫组化染色仪 |
1 |
台 |
353133 |
|
| 5 |
5-1 |
临床检验设备 |
全自动血液体液分析仪 |
1 |
台 |
331867 |
| 6 |
6-1 |
其他医疗设备 |
染色封片工作站 |
1 |
台 |
982666 |
| 7 |
7-1 |
临床检验设备 |
全自动微生物鉴定及药敏分析系统 |
1 |
台 |
900000 |
| 8 |
8-1 |
临床检验设备 |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
1 |
台 |
1173566 |
| 8-2 |
急救和生命支持设备 |
人工心肺机 |
1 |
台 |
1965000 |
原主要商务需求其他中的“运行维护、升级更新”第1点“★1、提供的设备要求是截止到合同签订日期一年内生产的产品,开机率≥95%,设备铭牌标识使用年限≥8年。(投标人提供相关承诺函)”更正为“1、★提供的设备要求是截止到合同签订日期一年内生产的产品,开机率≥95%,设备铭牌标识使用年限≥6年。(投标人提供相关承诺函)”
原合同文本“六、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第4点“4.提供的设备要求是截止到合同签订日期一年内生产的产品,开机率≥95%,设备铭牌标识使用年限≥8年。”更正为“4.提供的设备要求是截止到合同签订日期一年内生产的产品,开机率≥95%,设备铭牌标识使用年限≥6年。”
本次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如投标人认为本次更正确实影响投标文件编制,请投标人在2025年12月2日下午5:00前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否则视为无意见。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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