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部及共享公司补充医疗保险服务
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1.采购条件
采购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29号院1号楼。服务期限:一年,2025年12月25日至2026年12月24日。
2.2采购范围
| 序号 | 采购编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范围 | 服务期限 | 信息 服务 费 |
| 1 | DNYZC-20 25-12-03 -030 |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总部及共 享公司补充医疗保 险服务 | A按合同及保单要求为公司员工 提供重大疾病、定期寿险等保险 保障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承保服 务、保全服务、理赔服务、健康 管理服务等; B委托管理公司公共医疗基金; C合同约定的其他服务内容 | 一年, 2025年12 月25日至 2026年12 月24日 | 500 元 (按 标段 付费) |
采购范围附表:具体服务方案
标段一: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采购范围 |
| DNYZC-2025-12- 03-030-01 | 补充医疗基金委托 管理 | 1、委托管理费标准:按本合同委托管理资金总额的 (待报价)% |
| 2、续约管理费标准按本合同到期时委托资金余额的 | ||
| 3、理赔管理费标准:按每次实际理赔金额的0%或每 次理赔收取0元 | ||
| 4、解约手续费标准按本合同解约时委托资金余额的 | ||
| 0% | 5、保障范围:按照集团总部企业补充医疗管理制度执 |
标段二:
| 额余额为限 | 6、保障额度:以基金总额度为限,个人以员工理赔限 |
| 议。 | 7、增值保障服务、其他更优的补充医疗产品方案等建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采购范围 | ||
| 一年期定期寿 险、重大疾病 保险 | 一年 期定 期寿 险 | A类:约60人,平均年 龄约61岁 1、保额50万元,含意 | B类:约480人,平均年 龄约48岁 | |
| 外、疾病身故责任; | 1、保额:30万元,含意 外、疾病身故责任; | |||
| 2、免赔额:0元 | 2、免赔额:0元 | |||
| 3、等待期:0天 | 3、等待期:0天 | |||
| 4、赔付比例:100% | 4、赔付比例:100% | |||
| 5、保费:(待报价) | 5、保费: (待报价) | |||
| 等建议。 | 6、增值保障服务、其他更优的补充医疗产品方案 | |||
| DNYZC-2025-12- 03-030-02 | 备注:实际投保人数及平均年龄根据实际情况确 定。 | |||
| A类:约60人,平均年 龄约61岁 1、保额:重疾保额50 | B类:约480人,平均年 龄约48岁 | |||
| 万元,轻症保额15万元 | 1、保额重疾保额30万 元,轻症保额9万元 | |||
| 2、免赔额:0元 | 2、免赔额:0元 | |||
| 3、等待期:0天 | 3、等待期:0天 | |||
| 4、赔付比例:100% 5、保障范围:重大疾病 | 4、赔付比例:100% | |||
| 及轻症病种需至少包含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重 | 5、保障范围:重大疾病 及轻症病种需至少包含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重大 | |||
| 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 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 版)》中规定的28种重 | 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 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 中规定的28种重疾与3 | |||
| 疾与3种轻症 6、保费:(待报价) | 种轻症 | |||
| 6、保费:(待报价) 7、增值保障服务、其他更优的补充医疗产品方案 | ||||
| 等建议。 备注:实际投保人数及平均年龄根据实际情况确 | ||||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针对标段一、标段二)
(1)应答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应答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应答人近36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应答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未在参与集团单位(本项目相关领域)进行违法行为(需提供承诺书)。
3.2专项资格要求
(1)应答人应具有国家颁发的保险许可证资质,拥有经营相关险种保险业务资格(需提供资质证书);
(2)应答人应具有至少一个相关项目服务经验(需提供简历及服务经验证明材料),业绩应提供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签字页等。
(3)本项目各标段均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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