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00-JZCG-G2025-0623 项目名称:新浦花园物业服务(2026-2027) 预算金额:576.421958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576.421958万元 采购需求: 新浦花园小区计容积率地上总建筑面积(可收费面积)139799.66㎡; 坐落位置:吴中区郭巷街道潦泾路以西;自然河道以东;尹苑路以北;尹帆路以南。 新浦花园17幢,1242户;地面车位372个,地下车位1300个,车位总共1672个; 小区住宅均为高层带电梯:共有64部电梯,其中23层6部,18层58部。 项目交通:新浦花园是全封闭,小区住宅共有3个出入口,南侧出入口位于尹苑路,西侧2个出入口位于潦泾路。 项目智能配套概况:如门禁对讲系统、公共区域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小区车辆出入管理系统、消中控室1个等。 (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项目,预留份额通过获得采购合同的投标单位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进行,分包意向协议中预留给中小企业的金额应当不低于总金额的30%。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和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如采购项目的投标单位自身为中小企业的,视同符合本条资格要求,则可以不再进行分包。 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允许分包内容:消防维保、电梯维保、智能化维保、保洁、绿化维护保养。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包含电梯维保工作内容,投标单位需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旧证),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新证)。若投标单位并未持有证件可将相关工作内容分包给持证单位进行相关工作,接受分包单位需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旧证),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新证)。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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