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生态环境局社旗分局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咨询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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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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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编号:社财采购公开-2025-43 | |||||||||||||||
| 2、项目名称:南阳市生态环境局社旗分局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咨询服务项目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1,920,000.00元 | |||||||||||||||
| 最高限价:192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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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项目概况:为持续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实现生态环境质量彻底改善,特申请以公开招标的方式拟选取一家第三方专家咨询服务机构; 5.2、采购内容:社旗县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咨询服务; 5.3、标段划分:1个标段; 5.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5、服务期限:一年; 5.6、服务地点:社旗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5.7、质量要求:合格,满足采购人使用且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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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2.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 2.2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2.3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和资格信用承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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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7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生成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日期,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3.8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市场主体库信息(南阳市市场主体库网站 https://ggzyjy.nanyang.gov.cn/)为准,过期更改的市场主体库信息不做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标现场不接受市场主体库信息原件。市场主体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清晰可辨,且与投标文件相应内容一致。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审查不合格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诺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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