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2026年电力市场化交易服务采购项目-公开询比(比选)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2026年电力市场化交易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公开询比(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2026年电力市场化交易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NTT-SCMX-2025048)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铭信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预估含税金额0元
1.6 标段划分:
þ不划分
□划分: 标段一: ;标段二: …
1.7 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
þ一家
£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 ;第二名: …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þ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代理购电含税价格限价为0.430元/度。若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其应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为进一步落实服务客户的“四个专项”行动,切实降低基站用电成本,助力电费降本增效,结合省内通信企业的实际需求,拟采购电力市场化交易服务,负责代理海南铁塔的完成电力市场化年度交易、月度交易、月度电量调整及后期可能发生的现货交易、挂牌交易等服务相关工作,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要求。本项目预估年用电量约3.3亿千瓦时,年电度电费约2.8亿元。
2.2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2.3划分标包: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
2.4服务地点:海南省,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2.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
2.6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3.供应商资格要求
2.
3.
3.1营业执照: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证明材料: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依法登记注册的证明材料。
3.2企业资质:供应商须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1)供应商需在南方区域电力交易平台(海南)注册或登记,须提供南方区域电力交易平台(海南)公布的注册生效或登记生效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承诺中选后30天内完成南方区域电力交易平台(海南)注册或登记,须提供相应的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证明材料: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或提供相应的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3.3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4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之日止,至少须具备同类项目(电力市场化交易代理)代理成交电量不少于3亿千瓦时。
证明材料:供应商须提供加盖交易中心公章的电量交接单或相关系统或网页截图证明。
3.4财务要求:供应商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证明材料:供应商须提供相应的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3.5控股关系: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供应商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3.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2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2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2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列入【全国/海南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列入【响应同类】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海南省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证明材料:供应商须提供相应的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公开询比(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公开询比(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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