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市分公司智能DCDU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比(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市分公司智能DCDU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T20251211297)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市分公司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人自筹,且已落实。
1.4采购预算:采购智能备电控制单元,采购30套。含税总预算49000元,税率13%。
1.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人,成交份额100%。
1.7★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不含税单价为1445.42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采购智能备电控制单元,采购30套。
2.2服务区域:江苏省镇江市,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2.3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4质量要求:符合采购人及技术规范书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3.1.1依法设立: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人。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3.1.2财务要求: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并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1.3 控股管理关系: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供应商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2月1日起)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2年12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2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镇江市分公司列入全国/江苏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镇江市分公司列入响应同类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江苏省级供应商黑名单”的,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3.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供应商不满足以上资格要求的,其成交将被否决。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将否决其成交或取消其成交资格。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询比(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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