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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行政事业单位2026年度公务用车(乘用车)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征集公告
*一、征集邀请

商洛市政府采购中心拟对商洛市行政事业单位2026年度公务用车(乘用车)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二、征集人信息

征 集 人:商洛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商洛市商州区工农路12号

联 系 人:李平

联系电话:0914-2328510

三、征集项目概述

1.征集项目名称:商洛市行政事业单位2026年度公务用车(乘用车)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2.征集项目编号:K6110012025000007

3.征集项目简介:为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公务用车管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车辆采购行为,提升公务用车采购的便利性,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商洛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决定对商洛市行政事业单位2026年度公务用车(乘用车)项目实施政府采购。 本项目采购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经商洛市财政局授权,由商洛市政府采购中心作为征集人,采用框架协议采购方式,征集入围供应商,并与入围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第二阶段,商洛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简称采购单位)在入围供应商范围内,通过直接选定或二次竞价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由成交供应商为各采购单位提供公务用车(乘用车)采购服务。其中,入围供应商在第一阶段的响应报价将作为采购单位第二阶段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最高限价。 本项目所称的公务用车(乘用车),是指涵盖燃油汽车和新能源汽车在内的机动汽车,具体包括轿车、越野车(或SUV)以及小型客车(商务车或MPV)。 本项目共分16个采购包,其中包1—6为轿车、包7—12为越野车、包13—16为商务车(含燃油汽车、电动汽车和混动汽车),分别按包征集入围供应商。

4.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品目 最高限制单价(元)或最高优惠率(%)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预估采购数量 是否采购进口产品 是否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是否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1 轿车(燃油汽车,12万元以内) 轿车(燃油汽车,12万元以内) 轿车 120,000.00元 工业
2 轿车(燃油汽车,18万元以内) 轿车(燃油汽车,18万元以内) 轿车 180,000.00元 工业
3 轿车(纯电动汽车,12万元以内) 轿车(纯电动汽车,12万元以内) 轿车 120,000.00元 工业
4 轿车(纯电动汽车,18万元以内) 轿车(纯电动汽车,18万元以内) 轿车 180,000.00元 工业
5 轿车(混动汽车,12万元以内) 轿车(混动汽车,12万元以内) 轿车 120,000.00元 工业
6 轿车(混动汽车,18万元以内) 轿车(混动汽车,18万元以内) 轿车 180,000.00元 工业
7 越野车(燃油汽车,12万元以内) 越野车(燃油汽车,12万元以内) 越野车 120,000.00元 工业
8 越野车(燃油汽车,18万元以内) 越野车(燃油汽车,18万元以内) 越野车 180,000.00元 工业
9 越野车(纯电动汽车,12万元以内) 越野车(纯电动汽车,12万元以内) 越野车 120,000.00元 工业
10 越野车(纯电动汽车,18万元以内) 越野车(纯电动汽车,18万元以内) 越野车 180,000.00元 工业
11 越野车(混动汽车,12万元以内) 越野车(混动汽车,12万元以内) 越野车 120,000.00元 工业
12 越野车(混动汽车,18万元以内) 越野车(混动汽车,18万元以内) 越野车 180,000.00元 工业
13 商务车(燃油汽车,12万元以内) 商务车(燃油汽车,12万元以内) 小型客车 120,000.00元 工业
14 商务车(燃油汽车,18万元以内) 商务车(燃油汽车,18万元以内) 小型客车 180,000.00元 工业
15 商务车(纯电动汽车,18万元以内) 商务车(纯电动汽车,18万元以内) 小型客车 180,000.00元 工业
16 商务车(混动汽车,18万元以内) 商务车(混动汽车,18万元以内) 小型客车 180,000.00元 工业

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征集文件

是否存在量价折扣关系:详见征集文件

是否需对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报价:{{是否需对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报价}}

5.适用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

序号 征集人 类型
1 陕西省商洛市所属采购单位 行政区划

四、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满足《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规定:货物项目框架协议的入围供应商应当为入围产品生产厂家或者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供应商。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采购。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分包名称:轿车(燃油汽车,12万元以内)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 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合法有效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依法取得并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含电子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等主体资格证书。供应商须在陕西省框架协议采购系统中提交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2 生产厂家声明或者生产厂家唯一授权合法有效 供应商须为响应产品的生产厂家或者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供应商。供应商为生产厂家响应的,须提供生产厂家声明;供应商为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供应商响应的,须提供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书。供应商须在陕西省框架协议采购系统中提交生产厂家声明或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书原件的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3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以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90日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供应商须在陕西省框架协议采购系统中提交财务状况报告(两者任选其一)原件的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4 具有良好的税收缴纳记录 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税收缴纳记录。供应商须提供自2025年1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税种为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须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供应商须在陕西省框架协议采购系统中提交税收缴纳证明原件的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5 具有良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供应商须提供自2025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缴费种类至少包含养老保险,单据或证明上须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供应商须在陕西省框架协议采购系统中提交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原件的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6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须无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在陕西省框架协议采购系统中提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的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7 信用记录声明及查询合法有效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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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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