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中医医院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合作研发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G2025C162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1100-2025-03607
3、项目名称: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合作研发服务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166(万元)
6、最高限价:166(万元)
7、采购需求:
(1)完成 8个制剂品种(暂定名称:咳喘合剂、麻杏止咳合剂、十全补虚糖浆、五子地黄丸、安神宁颗粒、金石通合剂、四黄软膏、妇科洗剂)的技术开发研究工作,协助招标人完成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医疗机构制剂注册/备案并取得制剂批件及后期生产咨询服务。 (2)对招标人进行医疗机构制剂申报培训,提供技术支持,指导招标人自行完成4个制剂(暂定名称:芪术消瘿丸、平突明目丸、独活木瓜丸、骨伤愈合丸)(不包含在8个合作品种中)的申报,直至成功。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为15个月。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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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