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0012025004414
项目名称:2026年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928,5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如履约期限届满,因新一期采购出现废标、质疑投诉等特殊情形,导致新一期采购合同不能按时签订的,本采购合同继续履行,直至新一期采购合同签订履行为止;因采购人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或政策、法律法规变化,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双方据实结算即可),按采购人实际需求完成供应及配送
采购包2: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如履约期限届满,因新一期采购出现废标、质疑投诉等特殊情形,导致新一期采购合同不能按时签订的,本采购合同继续履行,直至新一期采购合同签订履行为止;因采购人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或政策、法律法规变化,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双方据实结算即可),按采购人实际需求完成供应及配送
采购包3: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如履约期限届满,因新一期采购出现废标、质疑投诉等特殊情形,导致新一期采购合同不能按时签订的,本采购合同继续履行,直至新一期采购合同签订履行为止;因采购人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或政策、法律法规变化,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双方据实结算即可),按采购人实际需求完成供应及配送
采购包4: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如履约期限届满,因新一期采购出现废标、质疑投诉等特殊情形,导致新一期采购合同不能按时签订的,本采购合同继续履行,直至新一期采购合同签订履行为止;因采购人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或政策、法律法规变化,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双方据实结算即可),按采购人实际需求完成供应及配送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采购包2: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采购包3: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采购包4: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提供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电子证书或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签章的备案证明材料(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投标人)。。
采购包2:
(1)投标人提供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电子证书或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签章的备案证明材料(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投标人)。。
采购包3:无
采购包4:
(1)投标人提供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电子证书或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签章的备案证明材料(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投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