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郑市第一中学购置实验室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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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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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编号:新财公开采购-2025-33 | |||||||||||
| 2、项目名称:河南省新郑市第一中学购置实验室设备项目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2,471,200.00元 | |||||||||||
| 最高限价:24712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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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采购范围:招标文件【项目需求】所述全部内容 5.2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5.5供货(含安装调试)期:90日历天 5.6质量保证期:3年(自验收通过之日起) 5.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5.8评审方式:全流程电子化评标方式 5.9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10项目属性:政府采购货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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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合同履行期限:同供货(含安装调试)期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 “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任何一个名单内。 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信用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供应商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 3.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3.4 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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