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电投永利2×66万千瓦煤电项目智慧化照明系统设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电投永利2×66万千瓦煤电项目智慧化照明系统设备,招标人为宁夏电投永利能源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西安有限公司受宁夏电投永利能源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宁夏电投永利2×66万千瓦煤电项目智慧化照明系统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宁夏电投永利2×66万千瓦煤电项目是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投资项目,是《宁夏回族自治区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重点煤电项目之一。项目采用国内先进的超超临界、一次再热、间接空冷燃煤发电技术,同步建设配套的光伏新能源项目,计划于2024年开工建设,2026年机组投产发电。项目紧紧围绕智慧能源、节能环保建设目标,努力打造安全、智慧、绿色、高效、一流的区内示范、国内优质工程。本期同步建设2台超超临界空冷燃煤机组,锅炉为超超临界一次中间再热四角切圆塔式炉,锅炉参数为29.4/605/623/1965。
2.2招标范围:
宁夏电投永利2×66万千瓦煤电项目全厂范围的智慧化照明系统设备采购招标 。智慧化照明系统设备采购招标范围包括智慧照明控制系统、照明灯具本体、照明箱及其附属设备(不含脱硫系统、间冷塔、脱硝系统、封闭煤场)的设计、制造、检验、指导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以及供货现场技术服务等工作。
2.3计划工期:
1、2号机组2025年3月15日-2026年10月31日,其中计划2026年03月01日具备照明系统设备发货条件;上述时间为暂定工期计划,具体供货时间根据工程进度以招标人函件通知为准,收到招标人通知后3个月发货到现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2020年0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火电机组智慧化照明系统设备供货合同2份(合同须至少包含智慧照明控制系统)。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要求的合同及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系统可查询)。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关键信息页。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投标人不得被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黑名单”中所列公司处罚有效日期晚于投标截止日的限制参与此次投标。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招标。
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方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7.投标方提供的三防灯具、防爆灯具、消防应急照明系统均须具有与所投标产品型号一致的CCC或CQC产品认证证书、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和中国计量认证(CMA)认可的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其中消防应急照明系统的CCC产品认证证书及检测报告须符合《消防应急灯具和疏散指示系统》(GB17945-2024)要求;投标方提供的PLC单灯控制器须具有与所投标产品一致的软件产品证书,智慧工作照明系统须具有与所投标产品一致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防爆灯具须具有与所投标产品型号一致的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防爆合格证。
以上所有合格证、认证证书、检测报告须在投标时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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