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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华投资国华(江苏)风电有限公司国华东台竹根沙Z1风光同场海上光伏试点项目220kV海缆设备采购及敷设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投资国华(江苏)风电有限公司国华东台竹根沙Z1风光同场海上光伏试点项目220kV海缆设备采购及敷设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012303,招标人为国华(江苏)风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华(江苏)风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国华东台竹根沙Z1风光同场海上光伏试点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国华竹根沙H1#海上风电场项目风电场区内西侧海域。本项目新建1座500MW海上光伏电站,含装机容量直流侧646.86MWp光伏场区、1座220kV海上升压站、1座220kV陆上集控中心(与二期合建)及50MW/100MWh储能设备。
本项目直流侧总装机规模约为646.86MWp,建设1座220kV海上升压站,光伏场区所发电能通过升压内主变压器升压至220kV,升压后经2回220kV海缆传输登陆,接入220kV陆上集控中心;最终通过1回220kV线路送出并就近接入系统变电站。
2.1.2招标范围:
本项目包括1个包,招标范围为国华东台竹根沙Z1风光同场海上光伏试点项目220kV海缆设备采购及敷设施工,包括但不限于:
(1)2回220kV海缆总长约86km海底光电复合电缆及附件、在线综合监测系统(含AIS)等设备设计、材料采购、制造、出厂试验、包装、交货,同时还需提供工厂监造配合、现场试验及其他相关技术服务及指导。本工程单回220kV海缆长度约43km,其中登陆点向海侧(约40.5km)截面为3×500mm²,近岸登陆段至陆上集控中心段(约2.5km)转接为3×630mm²,海缆变径转接必须采用工厂软接头方式,承包人应根据所提环境参数、光伏发电功率曲线优化选择海底电缆截面,且不允许超过初拟海缆截面选型。
(2)承包人应负责本合同工程全部220kV海底电缆、附属设备以及敷设施工所需的各项材料等在码头进行装船交货验收。
(3)承包人应负责在上述各项海底电缆设备和材料接货后的清点交接、损伤签证、存放管理、检查检验,以及从交货地点至安装现场的运输工作。
(4)根据本工程海底电缆设计路径进行现场复测(本项目海缆路径与其他已投运项目海缆路径最短距离约10米,应充分考虑海底障碍物对敷设施工的影响,现场扫测成果应详实准确并出具扫测报告)、放样与优化、清障,完成220kV海底电缆全路径的敷埋施工,包括通航安全评估、水上水下施工许可证、海缆敷设施工许可、登陆申请报批等相关手续的办理,以及与养殖户、渔民等涉及的利益者之间的协调,海底段敷埋施工、登陆段敷埋施工、穿堤施工、交越施工、过路段施工(如需)、过水产养殖场段施工(如需)、电缆终端施工(含海缆锚固、余缆槽施工)等,海缆附件及保护设施采购安装。
(5)完成220kV海底电缆登陆海上升压站平台施工(含J型管中心夹具和弯曲限制器的采购安装),海底电缆与升压站 GIS连接施工(含电缆终端制作及安装施工),海底电缆在海上升压站平台上的锚固与封堵施工,海缆接地施工,复合缆中光缆与引接光缆及尾纤的熔接、试验。
(6)完成220kV海底电缆海域段、穿堤段、穿堤后陆地段施工,海缆与陆上GIS连接施工(含海缆终端、接地的制作及安装),复合缆中光缆与引接光缆、OPGW光缆及尾纤的熔接、试验。
(7)完成海缆及附件安装完成后的测试、交接试验(包括:绝缘电阻测试、交流耐压试验、光纤衰减试验、海缆线路参数测试等,且交流耐压试验需取得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认可的试验报告)。
(8)220kV海底光电复合缆在线综合监测系统(含AIS)的采购及安装调试施工涉及的所有的工作。
(9)完成余缆安全存储。
(10)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临时占地(海)、海缆保护措施、运输通道、租用码头及临时建筑等所有临时工程均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11)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施工手续(包含但不限于:通航安全评估、水上水下施工许可证、海缆敷设施工许可、登陆申请报批、海缆穿堤等)均由投标人负责办理。
具体工作内容详见‘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2.1.3计划工期:
海缆供货计划:第一回路于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交货;第二回路于2026年7月30日前完成交货。
海缆敷设计划开工时间:2026年7月1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总工期90天。受国家政策或不可抗力的因素影响除外,根据受影响时间顺延考核期限。延迟并网违约金在竣工结算中一并扣除。
海缆交货地点:220kV海缆交货地点为国华东台竹根沙Z1风光同场海上光伏试点项目海上升压站及登陆点之间(具体场址地点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1.4质量要求:
要求工程质量满足国家能源集团、国华投资公司质量技术要求,达到国家和现行工程质量合格标准,配合国华东台竹根沙Z1风光同场海上光伏试点项目争创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或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提供)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提供)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下列(1)、(2)中的业绩要求:(1)2022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220kV及以上海上风电或海上光伏项目海缆供货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制造商提供)。(2)2022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220kV及以上海底电缆敷设工程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提供)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 一 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 机电工程或港口与航道 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同 220kV及以上海底电缆敷设工程 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投标人自行出具的任命文件无效;

    (3)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在本单位2024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至少连续12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 (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上述材料由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提供)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提供)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电压等级不低于220kV、导体截面不低于630mm2的完整的海底电缆(含软接头)型式试验报告。(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制造商提供)。

    (2)投标人需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承诺函》,不得修改承诺函内容,不提供签字盖章扫描件视为未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投标将按否决处理。(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个,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海缆制造商,不接受海缆代理商投标,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完整的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成员承担的工作范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12-31 11: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1-05 1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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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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