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保山市税务局后勤服务和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45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
(1)第一标段采购内容:本项目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选取一家管理规范、诚信度高的第三方服务机构,第三方服务机构根据项目实施要求提供专业、优质的后勤服务。
(2)第二标段采购内容:本项目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选取一家管理规范、诚信度高的物业管理服务机构,物业管理服务机构根据项目实施要求提供专业、优质的物业管理服务。
2.采购清单:
序号
标段项目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年度预算预算(万元)
三年预算总金额(万元)
项目服务地点
1
国家税务总局保山市税务局后勤服务项目
3
年
97.00
291.00
采购人指定服务区域
2
国家税务总局保山市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3
年
55.00
165.00
采购人指定服务区域
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拟参与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实力选择一个或两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每个标段必须整体投标不得拆分。
4.投标报价说明和要求:
(1)第一标段投标报价说明和要求: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根据第一标段招标文件要求分别填报投标总价、分项报价等信息,投标报价须包含本次采购所涉及的各项后勤服务费用、项目投入服务相应技术服务人员的人工费(含人工薪酬、人员社会保险费、技术服务人员技能培训费),项目管理费,以及项目实施必需的税、费、风险等以及保证项目顺利开展的所有费用。以及投标人为完成本次采购而漏报的费用,均视为已包括在投标人所报的总报价和相应单价中。
(2)第二标段投标报价说明和要求: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根据第二标段招标文件要求分别填报投标总价、分项报价等信息,投标报价须包含本次采购所涉及的各项物业管理服务费用、项目投入服务相应技术服务人员的人工费(含人工薪酬、人员社会保险费、技术服务人员技能培训费),开展各项物业管理所需的各类耗材和设备使用费,项目管理费,以及项目实施必需的税、费、风险等以及保证项目顺利开展的所有费用。以及投标人为完成本次采购而漏报的费用,均视为已包括在投标人所报的总报价和相应单价中。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合同执行期限为3年(2026年2月1日至2029年1月31日,如遇相关政策和规定调整,合同履行期限按照调整后的政策和规定执行),合同一年一签订。第一年合同期满后采购人将对中标人进行合同履约考核及项目服务质量检查,在中标人未发生任何违法、违约、重大合同违约和失责、各类安全事故等问题,且合同履约考核及项目质量检查评价合格的情况下,采购人将与中标人协商签订下一年的项目合同。若中标人发生违法、违约、重大合同违约和失责、各类安全事故等问题或经合同履约考核及项目服务质量检查评价不合格的,采购人将不再续签以后年度的合同,双方的合同视为已到期。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云政办发〔2022〕42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不接受中标后再次转包、分包开展相应服务工作,投标人须提供针对本项目不转包、分包的书面承诺。3.2投标人在本项目评审之日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各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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