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收购存量房项目(富雅名居3#公寓楼)装修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银川市收购存量房项目(富雅名居 3#公寓楼)装修工程已由银川市西夏区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12-640105-17-03-234988)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银川宜佳住宅建设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银行贷款,地方专项债,招标人为银川宜佳住宅建设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三环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回购富雅名居 3#公寓楼的 6-12 层,共计147套房屋,总收购面积8890.63平方米共计 147 套房屋,房屋收购后进行简单室内装修。
2.2建设地点: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街道。
2.3计划工期: 149 日历天(含冬歇期,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2.4招标范围:银川市收购存量房项目(富雅名居 3#公寓楼)装修工程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银川市收购存量房项目(富雅名居 3#公寓楼)装修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及保修期监理。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银川市收购存量房项目(富雅名居 3#公寓楼)装修工程施工
二标段:银川市收购存量房项目(富雅名居 3#公寓楼)装修工程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开标当日由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查询结果为准)。
3.3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出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从事建筑活动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4本次招标(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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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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