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长胜街道潮湖片区及周边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长胜街道潮湖片区及周边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已由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长胜街道潮湖片区及周边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石大发改审发〔2025〕228号〕(项目代码为:2511-640202-04-01-31737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武口区长胜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招标人为石嘴山市盛裕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永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由新建公共卫生间(建筑及水、暖、电)、附属工程组成。
2.1.1新建公共卫生间建筑面积130m²/座(含土建、水暖、电)、屋面光伏1项。新建公共卫生间为地上一层,建筑高度5.40m,上部结构为钢筋砼框架结构,基础采用钢筋砼柱下独立柱基础,抗震等级:框架I级、合理使用年限50年。
2.1.2附属工程:室外污水管网(含检查井)1100m,室外采暖管网100m,室外供电电缆100m,室外砼道路面积27639.52m²,现状拆除及垃圾外运11055.81m³。
2.1.3.道路设计标准:道路等级:城市支路标准,设计速度15km/h。1#路长515m, 宽16m;2#路长400m,宽12m;3#路长716m,宽9m;4#路长788m,宽7m。
2.2建设地点:大武口区。
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开竣工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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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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