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已批准实施,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齐翔腾达甲乙酮产业链优化提升项目醋酸仲丁酯加氢单元设计服务招标项目
2.2项目编号:SNZB-XCLGS-D0500002162
2.4招标范围及要求:
本项目为醋酸仲丁酯加氢装置工程设计服务公开招标,采用醋酸仲丁酯与氢气反生成仲丁醇和乙醇的工艺路线,设计规模为年40万吨醋酸仲丁酯加氢,年操作时间8000小时,年产24.4万吨/年仲丁醇,14.78万吨/年乙醇,装置操作弹性60%-110%,设计院需按照工艺包进行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醋酸仲丁酯加氢装置,同时与总体设计院配合。工程量清单;基础设计;详细设计;手续办理所需相关专篇;竣工图;现场服务等。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至装置性能考核通过后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备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或专业甲级资质证书及以上;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GC1,固定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或有效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C1,压力容器A1、A2);
3.3项目经理具有一级职业注册化工师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建筑专业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资格,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换。所有参与项目人员在企业内交社保不少于6个月;(参与项目人员提供企业内缴纳社保证明截图)
3.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5投标人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近三年不得有骗取中标和重大质量事故等不良事件记录;投标人未曾与山东能源及权属单位发生过合同违约及信用异常的行为或事项;
3.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截图;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所提供的证件必须为证件原件的扫描件,招标人保留签订合同时查验原件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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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