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前锋区2021年财政转移支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名称)
完善提升施工招标公告
1.1 本招标项目前锋区2021年财政转移支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广安市前锋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前锋区2021年财政转移支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前区发改项〔2021〕4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安市前锋区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中省补助资金,市、区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安市前锋区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完善提升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广安市前锋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前区发改项〔2021〕4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广安鑫鸿皓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1.1标段划分:完善提升一个标段。
2.1.2 建设地点:前锋区观阁镇、龙滩镇、广兴镇、观塘镇、虎城镇、代市镇。
2.1.3 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1.82万亩(其中灾毁农田修复项目0.3万亩,高效节水灌溉0.24万亩),实行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配套土地调形、田间道路、灌溉与排水及科技推广等建设工作,具体建设内容以审定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等为准。
2.1.4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1.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标段名称、招标范围与内容、合同计划工期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独立企业法人资格;②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 / 年(□已完工的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 /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 1 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允许 ☑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 / 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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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