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济南局集团公司济南车辆段2026年济南(含烟台)、青岛地区零星设施委外修等项目已由2025年12月15日党政联席会(标段1-4)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段成本资金,采购人为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车辆段,项目业主为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车辆段。指导性施工组织已编制完成,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建设地点:
标段1、2:济南、烟台地区(济南市车辆段和烟台运用车间)
标段3、4:青岛地区(红岛客整所)
2.2计划工期:
标段1-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3工程概况:
济南车辆段2026年济南(含烟台)、青岛地区零星设施委外修等项目
2.4采购范围:
济南车辆段2026年济南(含烟台)、青岛地区零星设施委外修等项目共分为4个标段:
标段1:济南车辆段2026年度济南(含烟台)地区上半年零星设施委外修项目
标段2:济南车辆段2026年度济南(含烟台)地区下半年零星设施委外修项目
标段3:济南车辆段2026年度青岛地区上半年零星设施委外修项目
标段4:济南车辆段2026年度青岛地区下半年零星设施委外修项目
本次采购可兼投不可兼中
3.竞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资格要求如下(标段1-4):
3.1.投标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合法有效;投标人所属的动火作业人员、高空作业人员、电工须与投标人签订劳务合同,且具备有效的国家(行业)颁发资格证书,须提供相应证明。
3.2.投标人须为所属的动火作业人员、高空作业人员、电工等购置工伤保险或雇主责任险(雇主责任险保额不低于100万元),须提供相应证明。
3.3.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和授权书及双方身份证明。
3.4.应为一般纳税人(结算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5.没有因信用评价、质量问题通报、供应商不良行为等问题,被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上级管理机构限制竞标。
3.6.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查询方式: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
3.7.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3.8.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应无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查询方式: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
3.9.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 creditchina.gov.cn/)查询。
3.10.近两年内未有因安全事故受到地方政府相关处罚的违法行为,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3.11.投标人承诺:“投标人的自然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采购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未聘任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采购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
4. 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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