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袁州产业园医药园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春袁州产业园医药园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设计,已获宜春市袁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批复文号:袁发改审字〔2025〕116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 2507-360902-04-01-760378 ,招标人为宜春市袁州区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专项债及地方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标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宜春袁州产业园医药园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设计;
2.2工程建设地点: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雷河与三阳河交界处东南侧,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南侧;
2.3工程总投资:约26861.85万元;
2.3.1设计费最高限价:223.8万元;
2.4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计划新建一座污水处理厂,总建设用地面积约32,563.57平方米(折合约48.84亩),污水处理规模设计为2.5万立方米/日。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场地平整,新建粗格栅及提升泵房、事故调节池、臭氧预处理池、AAO生化池、反硝化深床滤池、紫外消毒及巴氏计量槽等污水处理单元,并同步配套建设相关辅助设施、入场道路及进厂污水管网(具体以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准)。
2.5设计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设计变更、技术交底、竣工验收配合及为完成本项目设计工作而必需的其他服务等辅助工作内容及工程施工期间的咨询或设计服务,完成项目报建和规划调整并通过规划审批,及施工阶段技术服务等全过程设计服务(现场服务及后续服务期限为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备工程设计专业资质(排水专业)乙级(含)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提供相应资质证书;
3、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且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执业证书及职称证书扫描件及开标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予认可);
4、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5、提供投标保证金凭证;
6、外埠来赣设计单位还应根据赣建科设〔2019〕44号文件和《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要求在江西住建云平台完成省外企业进赣登记。提供江西住建云截图。
7、投标人自投标截止时间(含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设计质量事故,投标人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截图。
注 : 以上1-7项资格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放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本次招标执行赣建招标〔2019〕10号文,开标时,投标人可递交有电子印章和二维码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注册证书等电子证照(书)的数据电文复印件,视为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原件。
(2)本次招标执行赣建招标〔2019〕1号文,投标人提供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打印盖有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复制件,包含中标通知书、合同等,视为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原件,电子招标投标数据电文复制件是指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直接彩色打印的文件。
4.招标文件、资审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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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