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M-2025-11-01520-01
项目名称:长春城市管理问题采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317000
最高限价(元):1317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长春城市管理问题采集服务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 1317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为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开展城市管理问题采集服务项目。配备不少于5台(套)车载移动式AI智能采集设备和运维服务,利用车载移动式AI智能识别等技术手段全覆盖采集城市管理问题。按照每车每年行驶45000公里,每月完成不少于2次巡查全覆盖,每年采集问题不少于144000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
(7)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3.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4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近三年(2022年至今)供应商和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