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遵义会议会址-红军总政治部旧址保护修缮工程项目已由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文物革函[2023]1356号/黔文旅函[2024]6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性资金(元):4700000.00,省级财政性资金(元):0.00,市级财政性资金(元):0.00,县级财政性资金(元):0.00,单位自筹(元):0.00,银行贷款(元):0.00,利用外资(元):0.00,其他资金(元):0.00,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遵义会议纪念馆,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遵义会议纪念馆,招标代理机构为贵州盛世佳成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贵州省 遵义市 红花岗区 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子尹路96号。
2.2 建设规模: 建筑安装工程范围涵盖红军总政治部旧址文物建筑和院落围墙的修缮,建筑面积1908㎡,院落围墙长356m。前座、后座、南厢房3座建筑主要是对屋顶、外立面油漆、室内外墙面、室内吊顶等部位进行修缮;经堂建筑主要是对屋顶、混凝土梁架、混凝土窗及油漆、室内地面、吊顶、台基等部位的修缮;院落围墙主要是墙帽维修、基础的加强、墙体和外立面的修缮等。
2.3 项目总投资(元):4700000.00,本标段合同估算价(元):4199885.30
2.4 计划工期(天):90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示全部内容。
2.7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文物局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业务范围包含: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或古建筑)
其他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文物行政部门或国家文物局指定相关机构(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责任工程师资格(从业范围包含: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或古建筑)。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