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学启东校区六期学生公寓项目监理(含全过程造价控制)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大学启东校区六期学生公寓项目监理(含全过程造价控制)(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启东安瑞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启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通大学启东校区内。
2.1.2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34.5亩,总建筑面积约3万平方米,主体工程为2幢6层学生公寓、2幢2层配套用房,室外工程为道路、场地、雨污水、送配电、景观绿化等。工程预算10000万元。监理(含全过程造价控制)费约142万元。
2.1.3 招标范围:南通大学启东校区新建宿舍楼及配套用房工程的施工阶段、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保修期全过程监理(含全过程造价控制),主要内容为:
(1)施工阶段工程监理工作:
①工程质量控制;
②工程进度控制;
③工程投资控制;
④施工安全控制;
⑤安全环境文明施工管理;
⑥完成项目质监、安监报监工作。
(2)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工作:
①根据建设单位意见,对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签证引起的合同价调整进行测算;
②根据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特征和施工图纸,对施工过程中分部分项工程内容进行核查;
③根据建设单位意见,对部分主要材料或设备进行市场询价;
④协助建设单位做好审计工作。
2.1.4监理服务期:对应相应的施工和保修工期,施工工期约200天。
2.1.5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2.2监理合同估算价:142万元。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其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资质。
3.5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条件:具有建设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以证书上注册专业为准),人数为一名。
3.6拟派全过程造价控制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人数为一名。
3.7拟派项目咨询经理: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师执业资格证,且同时具有省、部级(含央企)人事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人数为一名。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本工程要求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若有隐瞒经核实,作废标处理,并记不良记录一次。
3.9投标人及拟派项目总监应具备其他要求:详见第三章《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按照《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规定,“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失信被执行人”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江苏”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近两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2年),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1年),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个月),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5年),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10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11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确定发包价随机抽取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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