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技术公司2026-2027年地面工程项目设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Y26-XJY10-FW002-00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落实,出资比例100%,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工程技术公司2026-2027年地面工程项目设计
2.1.2预算金额:350万元,税率6% £不含税 R含税
2.2招标范围:
2.2.1服务内容:为新疆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工程技术公司承揽的零散气回收、探转采项目的配套设计以及油气集输、天然气处理相关配套的压力容器撬装设备设计。
2.2.2 施工地点:新疆油田公司(含新疆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所属企业和控股管理单位所辖区域。
2.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2.2.4 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2.2.5价格:本次招标设控制价。投标人在新疆油田公司计价依据的基础上报整体下浮比率。
2.2.6标段划分:是 划分标段数量:2个
(1)标段一:零散气回收、探转采项目的配套设计服务。
项目内容:对需要探转采作业的探井、开发井等的配套设计,及边缘油气井或场站的零散气回收项目配套设计,其中配套设计包括:形成工艺流程图、管道安装图及结构、电气、消防、防腐、保温等各专业的设计施工文件,使用设备明细及材料清单等,首次使用的设备需编制设备采购技术规格书,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安全设计、消防等设计专篇文件。边缘油气井预计数量约为8~12口,单井预计建设产能6~10×104m³/d;需要探转采作业的探井、开发井预计数量约为4~6口,单井预计建设产能15~40×104m³/d。预估金额250万,含税,税率6%。
项目地点:新疆油田公司(含新疆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所属企业和控股管理单位所辖区域。
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2)标段二:压力容器橇装设备设计服务。
项目内容:油气集输、天然气处理的分离、计量、脱水、脱烃、制冷、加热等压力容器橇装设备的配套设计,包括全套图纸设计及计算书(包括机械结构、管道、仪表、电气、控制系统图纸及控制程序),并提供工艺流程图、平面布置图、三维模型等,一并提交招标人审核。需要设计的压力容器预计数量为4~10台,设计压力为0.5MPa~16MPa。预估金额100万,含税,税率6%。
项目地点:新疆油田公司(含新疆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所属企业和控股管理单位所辖区域。
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本项目投标人可选择任意标段报价,最多中标1个标段。标段一取综合得分前两名中标;标段二取综合得分第一的为中标人。若同一投标人为两个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则中标综合得分较高的标段;若同一投标人为两个标段的中标候选人,且综合得分相同时,由该中标候选人自行选择中标标段,未选择的标段按综合得分顺位递补第二名为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的法人或法人的分支机构(应有总公司授权证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查询渠道:天眼查专业版https://pro.tianyancha.com/home)
3.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标段一:需具有《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设计资质(丙级及以上);
压力管道设计GC2及以上资质;(注:提供上述资质证书扫描件)
(2)标段二:需具有压力容器设计(固定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A2级以上资质;压力管道设计GC2及以上资质。(注:提供上述资质证书扫描件)
3.4业绩要求:
(1)标段一: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同类天然气处理场站或单井零散气回收相关设计项目业绩不少于一项。须提供业绩汇总表、对应的合同封面页、合同主要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结算发票的扫描件。
(2)标段二: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同类压力容器橇装设备设计服务项目业绩不少于一项。须提供业绩汇总表、对应的合同封面页、合同主要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结算发票的扫描件。
3.5财务要求:
2022、2023、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投标人须提供2022、2023、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2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或次年起计算。
3.6 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6.3 承诺 2022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3.6.4开标当日未被*((内网http://bid.energyahead.cnpc/#/、外网:https://*/))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6.5投标人须签署《响应“三商”黑名单管理要求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被纳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惩戒主体的法人、纳入黑名单的“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在惩戒期内在其他法人企业或组织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的,该其他法人企业或组织,参与投标、谈判或其他竞争性方式采购的,应认定其不具有相关资格。已经完成定商活动的,不予发放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已经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的,不再继续签订合同。开标当日以*(内网:http://bid.energyahead.cnpc/#/、外网:https://*/)公示信息为准,黑名单区分等级与惩戒范围,集团公司级惩戒适用范围为全集团,企业级黑名单原则上仅适用原单位;黑名单区分物资、工程、服务类型,如列入工程建设承包商黑名单的投标人参加物资类招标项目不受限制。
3.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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