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河区]2025年包头市东河区完整社区建设项目工程施工
2025年包头市东河区完整社区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5年包头市东河区完整社区建设项目 已由 包头市东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包头市东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2025年包头市东河区完整社区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位于包头市东河区东官房社区、鑫光社区、三官庙社区、滨一社区
2.3招标规模:对东官房社区、鑫光社区、三官庙社区、滨一社区服务设施进行改造,包含装修改造工程及基础配套设施改造工程,最大跨度8.4米,高度12米,建筑面积约6300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项目计划投资:1386.04万元
2.5标段划分:
| 标段编号 | A1502002026011401001001 | 标段名称 | 2025年包头市东河区完整社区建设项目工程施工 |
|---|---|---|---|
| 招标范围 | 工程-工程施工-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工程-工程施工-建筑工程-土建工程;工程-工程施工-建筑工程-电气工程;工程-工程施工-建筑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工程;工程-工程施工-建筑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 ||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1200.0 | 工期(日历天) | 6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所有标段 接收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次招标所有标段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关于联合体投标的其他相关规定。 (4)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财务、业绩均予认可,信誉要求需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全部满足;投标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牵头人名义投标,以牵头人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5)鼓励央企与自治区建筑业企业、区外建筑业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自治区龙头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或者民营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工作量不低于联合体投标标段工作量40%。
3.2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1).资质等级及范围: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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