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前旗]包钢庆华新建干式焦炉煤气柜施工招标项目包钢庆华新建干式焦炉煤气柜项目招标
包钢庆华新建干式焦炉煤气柜施工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包钢庆华新建干式焦炉煤气柜施工招标项目 已由 乌拉特前旗工业和信息化局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包钢庆华新建干式焦炉煤气柜施工招标项目
2.2建设地点: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工业园区
2.3招标规模:项目为包钢庆华新建干式焦炉煤气柜项目,包括新建气柜本体、配套工艺设备(阀门补偿器一批)设备供货,不含设备安装,但需厂家在安装过程中指导安装。
2.4项目计划投资:4004.0万元
2.5标段划分:
| 标段编号 | K1508232025111001002001 | 标段名称 | 包钢庆华新建干式焦炉煤气柜项目招标 |
|---|---|---|---|
| 招标范围 | 货物-机械、设备类-煤化工设备-储运设备;工程-工程施工-化工工程-化工产品储运 | ||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906.887677 | 工期(日历天) | 304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所有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 投标人须为所投任一设备的制造商。 (3)投标人须提供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需提供查询截图。
3.3其他要求:付款方式:铁融租赁现金(需签订协议)。 按3:6:1进行付款:合同签订后出卖方开具等额无条件银行保函,支付合同金额30%(预付款);设备全部到货验收合格,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财务挂账核销后支付合同金额的60%;预留合同金额的10%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付清;除预付款外,其他每个付款节点均为次月开始支付,6个月内付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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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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