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XRD-GKZB-2026-3
项目名称:新和县2026年春季学期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第三标段)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9919916.5
最高限价(元):9919916.5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新和县2026年春季学期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第三标段)
数量:1
预算金额(元):9919916.5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配送蔬菜、水果及豆制品、禽蛋类等大宗食材(具体详见采购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结束。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实施办法》(新财规〔2021〕6 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 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3)《财政部民 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 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投标产品遵照《关于印 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相关规定执行;
(5)《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 号)。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文件开启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新疆网站(https://www.creditxj.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采购人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按采购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蔬菜农药残留检测报告》。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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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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