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CGRT2025063
项目名称:新和县2025年秋季学期学校(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29151100
最高限价(元):8795700,10782400,9573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新和县2025年秋季学期学校(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第一标段)
数量:47
预算金额(元):87957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食堂所需的供应新鲜羊肉、牛肉、鸡肉、水产品等大宗食材配送服务。(详见采购需求)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新和县2025年秋季学期学校(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第二标段)
数量:50
预算金额(元):107824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食堂所需的油米面、奶制品等大宗食材配送服务。(详见采购需求)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新和县2025年秋季学期学校(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第三标段)
数量:59
预算金额(元):95730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食堂所需的蔬菜和豆制品、水果类、副食品、鸡蛋、调料等食材配送服务。(详见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按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实施办法》(新财规〔2021〕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投标产品遵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相关规定执行;(6)执行国家规定的其他政府采购政策;(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标项3:(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实施办法》(新财规〔2021〕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投标产品遵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相关规定执行;(6)执行国家规定的其他政府采购政策;(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或屠宰企业,还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屠宰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非生产厂家或屠宰企业须提供若中标后能够每批次供货产品开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或提供所投牛羊鸡肉类等的有效期内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承诺函(加盖印章);
【标项2、3】
供应商若为生产厂商需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或供应商如有属于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提供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证明。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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