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901]TY[GK]2025002
二、项目名称:零星维修制作及零星用工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价格 |
|---|---|---|---|
| 泉州德耐瓦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南环路嘉信大厦4楼 | 1,053,000.00元 | 零星维修制作及零星用工(总价):1053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零星维修制作及零星用工):
服务类(泉州德耐瓦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 零星维修制作及零星用工 | 零星维修制作及零星用工 | 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 | 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 | 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历天,累计结算金额达到本采购包预算金额或服务期限届满合同自动终止 | 项 | 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 | 1,053,0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陈为 |
| 评审专家: | 孙凡 、 黄可利 、 刘卫源 、 张荣荣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采购包的中标总金额为计费额: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100(万元)-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8% ,若低于8000元则按8000元收取代理服务费。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1)中标供应商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 (2)招标代 理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开户名: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东侨支行;帐号: 35050168610700001051。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零星维修制作及零星用工:1.5424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经评审,参与投标的供应商资格性与符合性均合格。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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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