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左旗]内蒙古华电腾格里基地200万千瓦光伏发电一期、二期工程生态治理项目
内蒙古华电腾格里基地200万千瓦光伏发电一期、二期工程生态治理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内蒙古华电腾格里基地200万千瓦光伏发电一期、二期工程生态治理项目 已由 阿拉善盟林业和草原局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阿拉善左旗科学技术和林业草原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内蒙古华电腾格里基地200万千瓦光伏发电一期、二期工程生态治理项目
2.2建设地点: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通古勒格淖尔嘎查、特莫图嘎查。
2.3招标规模:作业设计面积51916.98亩。(不含锁边治理区8097.47亩,实际作业面积43819.51亩)共分4个治理区:共完成工程固沙43819.51亩(亩均用草量300千克,规格1x1米,1.5x1.5米);梭梭、花棒、榆树、刺槐植苗亩均≥33穴,梭梭、花棒2株/穴,榆树、刺槐1株/穴,撒播乡土草种沙蓬、沙拐枣、花棒、沙蒿。
2.4项目计划投资:6132.525万元
2.5标段划分:
| 标段编号 | K1529212026011201001001 | 标段名称 | 内蒙古华电腾格里基地200万千瓦光伏发电一期、二期工程生态治理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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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范围 | 工程-工程施工-林业工程-林业生态环境工程 | ||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6132.525 | 工期(日历天)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所有标段 接收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次投标。 (2)联合体投标的则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网上报名、缴纳保证金及办理投标其他事宜。
3.2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须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全部成员均需提供) 2、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效期内的[林木]或[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持有在有效期内的[林木种子]或[草种]生产许可证及[林木种子]或[草种]经营许可证视为同等效力)。(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全部成员均需提供) 3、项目负责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或[林业]或[林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以投标人出具的未担任其他正在实施项目承诺书为准,承诺书须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按给定格式附在投标文件中)并提供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2025年6月至今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人社局官网查询打印件或人社局盖章复印件,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一并附在投标文件中)。(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信用信息查询:投标人登录“信用中国(内蒙古)”网站(网址:https://fgw.nmg.gov.cn/xynmg/html/index.html)下载信用信息报告附在投标文件中。(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全部成员均需提供)。 5、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年-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状态。包括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由两名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并经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方为有效,审计报告中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成立年限提供;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3其他要求: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2月,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2月。(3年管护期:2026年2月—2029年2月)。(具体开竣工日期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资金来源:盟、旗(区)两级地方财政各自承担50% ; 最高限价:61325250.00元 。 投标保证金:(大写:零元,小写:0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信用承诺。采用信用承诺递交投标保证金流程及要求如下: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以附件形式提供经盖章的《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按给定格式附于投标文件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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