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煤制油公司防爆电动车辆租赁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60300575,招标人为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项目单位为: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1.1项目概况: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位于鄂尔多斯市伊旗上湾,是世界首套、全球唯一的百万吨级煤直接液化商业化工厂,国家“十五”重点项目之一。公司防爆电动车辆租赁主要为方便人员办理业务和应急处置保障服务,因此需通过车辆租赁方式以满足工作需要。
2.1.2招标范围
车辆数量、车型及服务期限见下表
| 序号 |
车型 |
招标数量(台) |
防爆等级 |
租车期限 |
备注 |
| 1 |
11座防爆电瓶车 |
2 |
Ex DⅡCT4 |
3年 |
带车门 |
| 2 |
4座防爆带斗电瓶车(斗长≥1米) |
12 |
Ex DⅡCT4 |
3年 |
带车门 |
| 3 |
4座防爆带斗电瓶车(斗长≥2米) |
11 |
Ex DⅡCT4 |
3年 |
带车门 |
| 4 |
防爆电动自行车 |
3 |
Ex DⅡCT4 |
3年 |
/ |
| 合计 |
28 |
2.1.3服务期限:三年(2026年4月1日-2029年3月31日)。
服务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煤制油公司厂区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车辆租赁服务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1-22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1-27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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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